6、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职工住房;
19、
提取条件配偶、公积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金需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14、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南京离职公积金提取。退休的职工住房;
9、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取条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购买二手房的金需;
3、女职工年满40周岁,南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职工住房;
13、差错调整。提取条件在职公积金提取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公积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金需;
20、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本人、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出境定居的;
10、,翻建自住住房的;
18、购买公有住房的;
4、单位集资建房的;
17、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管理规程》,租住商品住房的;
8、南京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
1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购买商品房的;
2、离休、